时间规定 :
1、货车、面包车、公司注册车辆,均不在新规范围内。
2、非营运小型客车,前6年每两年年检一次,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检一次。
3、非营运中、大型客车及货车,前10年每年年检一次,第11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。
4、营运车辆,前5年每年年检一次,第6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。
5、摩托车,前4年每两年年检一次,第5年起每年年检一次。
年检材料:
1、机动车行驶证(原件);
2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;原件丢失的,应提交第三联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;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,还应提交第三联外任一联复印件;
3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;
年检流程:
1、审查凭证证明、查验机动车、核查涉及该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情况、在行驶证上签注检验记录、打印检验合格标志(对行驶证副页签注信息已满的,收回原行驶证,重新制作发放行驶证)。